公证遗嘱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4-08-04 点击:55
在去进行公证的时候,对于被继承人来说,在家庭出现有多个子女的情况下,往往是会选择通过遗嘱的方式去进行财产分割的,那么公证遗嘱的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证遗嘱的内容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二、遗嘱可以异地公证吗
遗嘱一般不可以异地公证,遗嘱公证只能在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办理,非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行为无效。但要是其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属于异地,公证行为是有效的。
三、公证遗嘱的有效范文
遗嘱公证书范本 ( ) 字第 号
兹证明__________(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______(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签名章或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二)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 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3、遗嘱的草稿等。
(四) 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证遗嘱的内容的相关知识,在去进行公证遗嘱的时候,对于遗嘱书写人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书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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