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起诉离婚财产收费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2-02-21 点击:776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二次起诉交诉讼费,在司法实践中,不论法院开庭几次,诉讼费都是统一由国务院规定。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重庆起诉离婚财产收费标准是多少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财产收费标准是多少
诉讼费是统一由国务院规定的。关于法院开庭,无论是一次或数次开庭,一个阶段均不得再收诉讼费。如对一审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须重新交纳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此外,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就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
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三、离婚诉讼的交费主体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