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发布时间:2024-04-19 点击:1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包括: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以及诉讼时效的抗辩权等类型。抗辩权是用于对抗请求权的,从而拒绝合同相对方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犯了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怎么处罚?
婚后买房只能写男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需要多久
建设工程行使法定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权与商号权主要差别在哪里
发明专利费用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解除收养关系户口如何迁出
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