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的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吗

发布时间:2024-04-17 点击:88
父母离婚后的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吗
父母离婚后的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父母离婚后的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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