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4-17 点击:28
合同终止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劳动合同终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终止的,用人单位约定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合同终止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汽车租赁合同押金不退
办社保卡需要带什么
交警大队处理违章什么时候放假
儿子向父母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签完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合法吗
因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房没到期被房东提前租给别人如何处理
什么是网络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