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期限

发布时间:2024-04-07 点击:69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为了当地经济能够快速发展,往往会征地进行规划,此时会涉及到补偿款的问题,那么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期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期限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一般是按照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的内容,根据补偿协议要求的时间和以土地管理部门答复为准进行发放的。
二、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三、法律上对于征地补偿款发放的规定
(一)各项补偿要在3个月内支付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就是说无论是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还是安置补助费,都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拟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征地补偿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提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法律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过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是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被征收人经常反映的,某些地方由镇政府甚至村委会全权负责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的情况,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
(三)征地补偿应当全额支付,不能分期支付
征地补偿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支付,而不能仅仅支付一部分。具体来讲,是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毕。这里的全部支付完毕,是指全额支付、支付到位。
(四)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补给所有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提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由此可知,对于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等征地补偿,是应当由负责具体实施征地补偿工作的部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的。不能仅仅因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不是被征收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人,就不予补偿或将补偿给予土地使用权人。
(五)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期限的相关知识,征地补偿款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发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非法集资案件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典儿女抚养费都包括了哪些内容
哺乳期裁员赔偿一定要双倍吗
强奸未遂女方谅解了还会坐牢吗
单位能构成诈骗罪吗
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有什么区别
申请重新笔迹鉴定的理由有什么?
工程合同的关键特征有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