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办理公证和继承吗

发布时间:2024-04-05 点击:92
安置房可以办理公证和继承吗
我国的安置房可以公证以及继承。公证处可以对安置房进行公证,通过对公证内容进行审查,以确保安置房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安置房,可以依法予以继承。安置房可以办理公证和继承吗的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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