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权规定几天

发布时间:2024-03-21 点击:74
离婚后探视权规定几天
离婚后探视权的行权天数一般可以由孩子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决定,法律没有对具体的天数作出规定。如果探视权人的探视行为有利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抚养方也愿意协助其探视的,那么探视权人可以延长探视孩子的时间。如果其探视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那么探视权人应缩短探视子女的时间。离婚后探视权规定几天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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