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登记是否为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4-03-06 点击:75
先行登记是否为强制措施
先行登记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在依法收集证据时,为防止证据的灭失而采取的抽样取证、并先行登记的措施,是对当事人财物的一种的暂时性控制行为,是行政强制措施。先行登记是否为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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