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2-28 点击:79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条件有哪些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条件有: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的困境;4、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起诉。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条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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