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前要准备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4-02-03 点击:74
离婚开庭前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开庭前要准备的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凭证等证明;有子女的,需要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的证明;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离婚开庭前要准备什么材料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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