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23-11-09 点击:109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公司名称、住所、设立方式和注册资本;2、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3、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4、公司利润分配办法;5、法定代表人等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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