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2-18 点击:39
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的,交通事故中的部分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3、有一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另一方无过错的。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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