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认罪和自首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5-02-17 点击:18
当庭认罪和自首的区别
当庭认罪与自首的区别有:1、当庭认罪是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2、自首从轻处罚程度比当庭认罪从轻程度要大;3、当庭自愿认罪是犯罪人在审判时,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自首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和自首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买卖不破租赁的有哪些例外
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哪些内容
怎样选交通事故起诉法院?
抚养权归谁所有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房产合同可撤销时间是多久
工程质量检验有哪些类别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量刑指南?
离婚之后孩子改名字程序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