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羁押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2-17 点击:24
检察院羁押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羁押和逮捕的区别是这样的:1、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而羁押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2、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羁押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羁押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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