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的门面没到期不想租了怎么办
租的门面没到期不想租了的当事人可以与房东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协商进行转租。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请求解除合同,但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可撤销情形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三、租赁合同未到期单方违约如何赔偿
在租房合同中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赔偿的额金额。但是不能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友情提醒,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民法典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自行举证加以证明。因此对于租赁合同解约的实际损失,可能面临举证难的情况,损失数额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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