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合同是否成立

发布时间:2024-08-16 点击:62
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合同是否成立
租地合同没有收取押金的一般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合同是否成立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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