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可解除情形有哪些
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解除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应该怎样处理工伤腿折了有钢板在何时做工伤鉴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失业证明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事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离婚后2年还能财产分割吗上牌后怎么没发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