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4-05-15 点击:71
精神损失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获得的精神损失费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精神损失是对被害者的个人赔偿,具有人身专属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精神损失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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