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和清算是否有解除劳动合同权

发布时间:2024-05-06 点击:31
公司解散和清算是否有解除劳动合同权
公司解散和清算是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但要向被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解散和清算是否有解除劳动合同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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