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手术后多久做工伤鉴定最好

发布时间:2024-04-21 点击:49
一、骨折手术后多久做工伤鉴定最好
骨折手术后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做工伤鉴定最好。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鉴定的范围有哪些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
1.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
3.护理等级鉴定;
4.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三、工伤鉴定可以在外地做吗
工伤鉴定不可以在外地做的,工伤鉴定只能在发生工伤的单位的地区里的劳动部门发起鉴定申请。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没用的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应当按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初次鉴定,其它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七、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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