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如何追偿

发布时间:2024-04-15 点击:33
离婚协议如何追偿
离婚协议的追偿方式为:在三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追偿。但是如果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追偿。因为离婚协议是当事人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都要遵守。离婚协议如何追偿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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