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主要有哪些标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4-09 点击:76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主要有哪些标准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解除合同不给补偿金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三、解除劳动合同多久要做出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在十五日内做出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所以,也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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