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4-08 点击:58
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对外转让有限公司股权应当符合如下法定条件:1、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2、书面通知其他股东;3、过半数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4、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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