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容易产生的纠纷
二手房买卖容易产生的纠纷包括:1、房价变动影响过户手续及时办理的纠纷;2、过户登记房屋交付延迟导致的纠纷;3、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产生的纠纷;4、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导致纠纷;5、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共有人提起诉讼的纠纷等。二手房买卖容易产生的纠纷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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