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指定管辖要先立案吗

发布时间:2024-04-06 点击:84
公安指定管辖要先立案吗
公安机关若进行指定管辖首先需要进行立案。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是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公安指定管辖要先立案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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