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复印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4-04-03 点击:64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复印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需要复印以下材料:双方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复印的材料等。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复印什么材料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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