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3-16 点击:82
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或者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等行为。行为人构成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成立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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