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会依法审查被执行人的财产。那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四)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五)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申请强制执行中需缴纳哪些费用
(一)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二)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三)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四)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有多种手段,可采用拍卖查封冻结冻结等方式。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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