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发生工伤能做工伤认定吗

发布时间:2024-03-08 点击:68
一、60岁以上发生工伤能做工伤认定吗
60岁以上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因为工作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过,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并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这时候可以主张以下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1.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2.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4.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5.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工伤必须做工伤认定吗
工伤必须做工伤认定。劳动者应在就医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出具工伤认定结论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凭借工伤认定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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