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流程

发布时间:2024-03-04 点击:89
法医鉴定流程
法医鉴定的流程如下: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3、鉴定中心受理鉴定。4、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并通知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领取鉴定书。5、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法医鉴定流程的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是
交通事故开车的不是车主要承担什么责任
离婚诉讼期具体是多久
事故后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离婚工资平分吗
因工感染传染性疾病能认定工伤吗
票据丧失,有哪些补救措施
交通肇事罪应当受到怎样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