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3-04 点击:71
继承房产的条件是什么
继承房产的条件:房产必须是死者所有的合法财产,有房产证;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会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且没有丧失继承权等。继承房产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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