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第三人过错

发布时间:2024-03-03 点击:99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往往会涉及到第三人,有的时候往往是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那么什么是第三人过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第三人过错
第三人过错是指除受害人和加害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受害人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的主观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第三人的过错既不同于普通过错,也不同于混合过错和共同过错。具体表现在第三人不属于被告和原告一方,在第三人有过错的情况下,第三人既可能与被告共同引发损害结果,也可能由第三人自己单独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第三人过错的特征是什么
(一)过错主体是第三人。第三人是过错的主体,造成损害的过错不属于加害人或受害人的任何一方。狭义上的第三人过错,是指第三人的过错是损害发生或者扩大的唯一原因;广义上的第三人过错,则是指第三人与被告共同引起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这两种情况的任何一种当中,都是第三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同时,该第三人不能被认定属于加害人一方或属于受害人一方。
(二)第三人与当事人没有过错联系。如果第三人和被告之间基于共同的意思联络(如第三人为被告的帮助人)而致原告损害,将作为共同侵权行为人而对受害人负连带责任。
(三)是免除或者减轻加害人责任的依据。第三人过错是免除或者减轻加害人责任的依据。第三人过错作为免责事由,其后果并非都是免责,还包括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第三人过错有哪些赔偿责任
(一)第三人过错的一般规则——应当免除(免责)、减轻名义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1、名义侵权人的含义:
名义侵权人作为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媒介,名义侵权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只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而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1)事实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从纯粹事实角度观察加害人的行为和受害人的行为之间的客观联系;
(2)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在被告人的行为与加害人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事实因果关系的前提下,被告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
2、免除责任条件:
(1)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过错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第三人过错是免责事由。
3、减轻责任条件:
(1)第三人过错不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
(2)第三人过错和加害人行为都是损害发生或者扩大的原因。
(二)第三人过错特殊规则——真正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第三人过错的相关知识,第三人过错是指除受害人和加害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受害人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的主观过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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