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被羁押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发布时间:2024-03-02 点击:73
起诉被羁押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检察机关起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因此,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可以依法对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审理。起诉被羁押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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