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3-01 点击:86
集体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劳动者的集体合同的生效条件: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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