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可作为抵押物

发布时间:2024-02-29 点击:77
哪些财产可作为抵押物
下列财产可作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等。用于抵押的财产价值应大于或至少等于所担保的债权,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债权的实现。哪些财产可作为抵押物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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