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2-28 点击:86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如下: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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