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土地使用权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24-02-25 点击:76
一、买卖土地使用权立案标准
买卖土地使用权立案标准如下:如果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以牟利为目的,非法买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违法所得数额高于五十万元;或者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具有被行政处罚过等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以下几种: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
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
三、土地使用权过期续费一般多少钱
土地使用权过期续费一般不能超过5位数,可按照产权面积计算。房屋产权到期的可以在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前提出续期请求,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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