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

发布时间:2024-02-24 点击:83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达到一定次数之后,是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但是有时候劳动者本人并不想签订,那么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怎么办?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
让员工向单位出具经过其签名的不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申明,并这样单位就免责了。
申明书
xxx单位人事部:
本人xxx已知现在具备了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单位也愿意与本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本人自愿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会,希望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特此申明。
申明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合同到期不续签什么情况下有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三、与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或者合同待遇降低职工不续签,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等相关法律知识。员工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向单位出具经过其签名的不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申明,并这样单位就可以免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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