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

发布时间:2024-02-24 点击:86
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一般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申请专利在什么地方
追尾别人车需要赔误工费吗
强制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是什么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法,成年子女有分配吗
夫妻离婚协议如何更改
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犯罪吗
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