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法官判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2、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3、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官判离婚需要哪些条件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配偶属于第几继承顺序协议需要公证吗?履行不能的情形有哪些故意伤害轻微伤构成犯罪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拘留多长时间遗产包括哪些范围呢无房产证怎么继承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