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是否可以办理公证

发布时间:2024-02-18 点击:76
事实收养是否可以办理公证
事实收养可以依法办理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办理收养公证之后,应当办理收养登记。事实收养是否可以办理公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媳妇出轨跑了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要出示逮捕证吗
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能报保险吗,保险如何赔偿
房屋贷款违约金赔偿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量刑规定?
小孩三个月女方起诉离婚吗
公司融资后如何算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