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2-13 点击:99
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对女方,法律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给予了以下几项特殊的保护: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2、由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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