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童工的处罚有什么详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4-02-12 点击:74
一、招收童工的处罚有什么详细的规定
招收童工的处罚有以下详细的规定:
1. 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2. 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
3.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二、招收童工的处罚有什么详细的规定的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三、多少岁起算作童工
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算作童工,即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无论任何单位雇佣童工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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