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一般是指已经怀孕的妇女,但是在孕妇怀孕之前或者怀孕之后,其实孕妇都有可能出现犯罪的情况。近日,连云港一女子为逃刑罚“掐点”恶意怀孕,孕妇犯罪会怎么判刑?接下来,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连云港一女子为逃刑罚“掐点”恶意怀孕,孕妇犯罪会怎么判刑
2009,罪犯王红(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在缓刑期间,王红不知悔改,重操旧业干起“老本行”,结果又因为多次入户盗窃于2011年11月被法院撤销了缓刑,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但此时的王红已经怀孕,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刑罚后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谁曾想,这样一条为了保障怀孕妇女及婴儿权利的法律规定,却成了王红恶意逃避刑罚的“救命稻草”,而她这一救,就是10年。10年时间里,王红多次违法被判刑,但每次都因为其怀孕或者哺乳而未被收监执行刑罚,并且每当监外执行期间临近结束,王红便“掐点”恶意怀孕,共生下了5个孩子。一直到2021年3月,又一次期间临近届满,一直未能成功怀孕的王红试图再次故伎重施。
在发现罪犯王红突然失踪后,司法局立即将案情向东海县检察院通报,鉴于王红此次的监外执行还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如果王红已经怀孕,那她完全不需要突然失踪,躲避矫正监管。于是检察机关迅速启动监督收监工作预案,联合公安、司法成立专项工作组,设计抓捕方案,对罪犯王红开展抓捕工作。
工作组成员辗转徐州、连云港多地,终于在连云港市区某处将王红抓获。由于抓捕工作的及时开展?,没有给王红再次怀孕的机会。2021年4月7日,罪犯王红被送押看守所,在送押前的谈话中,王红哭着对检察官说:“我现在很后悔,不该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也不该生这么多孩子,对孩子太不负责了。”可惜这样的悔恨来得太晚了,等待她的将是长达十多年的牢狱之灾。
二、孕妇犯罪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孕妇犯罪具体情形的规定,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刑法》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孕妇不适用死刑吗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包括死刑缓期执行,但这就有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人工流产的和自然流产的情况,为此特作一说明。
(1)在关押期间或在法院审判时作了人工流产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包括案件起诉到法院前,被告人在关押期间,被人工流产的,及法院受理时被告人是怀孕的,准备做人工流产后的都不适用死刑,也就是说,审判机关不得判处死刑或死缓。
(2)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审判时也不适用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不适用死刑,但如果因另外其他的罪被起诉或交付审判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在被抓时是甲罪,则无论被告人是人工流产还是自然流产,都不能以甲罪判处被告人死刑,但如果侦查机关在被告人已作了人工流产后又发现了乙罪,并且乙罪可以判死刑的,则应当判处死刑,不受上述限制。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连云港一女子为逃刑罚“掐点”恶意怀孕,孕妇犯罪会怎么判刑”的详细内容,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那么无论所犯罪刑有多么的严重,最后都是一律不能判处死刑的,而这里的死刑就包括了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于孕妇犯罪怎么处理,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其实都有相关的规定,各位可以通过上文进行具体了解。
工伤司法鉴定费是多少追索赡养费起诉状怎么写交通事故出院后索赔需要哪些手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多久可以起诉违反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股东是否享有优先分红权骗婚罪成立条件是什么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