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是不是子女第一监护人

发布时间:2024-02-10 点击:87
母亲是不是子女第一监护人
如果是有监护能力的母亲,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法律规定,父母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孩子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无法担任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担任,但是需要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母亲是不是子女第一监护人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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