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发布时间:2024-02-10 点击:90
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可以约定不超过二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协议离婚吗
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第二套房子首付最低多少
空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格式条款效力的规则
加班到11点几倍工资
遗嘱没有见证人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