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分居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2-09 点击:77
事实分居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分居需要的证据是依法能够证明该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主要的证据有证人证言、当事人的租房或者购房合同以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等。事实分居需要的证据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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