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行为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2-09 点击:69
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行为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全责的法定情形有: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3、有一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另一方无过错的。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行为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怎么写?
不知情的担保签字负法律责任吗
没有孩子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吗
离婚法院调解不成功下一步程序
劳动报酬纠纷是否需仲裁
公司欠债可以查封股东个人住房吗
夫妻离婚人死后信用卡还还吗?
遗弃罪有什么法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