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

发布时间:2024-02-07 点击:85
一、工伤申请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
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2.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单位工伤报告后,应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事实调查清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签发《某某市职工工伤认定通知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3.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某某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2)工伤职工《身份证》;
(3)《劳动合同书》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
(4)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
(5)伤害在事故前的健康状况材料;
(6)医疗机构对本次伤情的诊断材料或者职业病诊断书;
二、工伤认定申请表怎么填才好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补偿的数额需待伤残鉴定后确定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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